读者向《壹苹新闻网》爆料,陈思妤在其脸书粉专「西区女儿陈思妤」写道「预算季开跑,跟著国民党团一起把关市库每一分钱,跟著国民党团的议员们进行预算审查,思妤和助理伙伴们也在旁边边观摩、边做纪录,亲眼看到大家如何仔细逐条聆听,市府各单位提出的明年度预算报告,要求每个计划、每笔经费都要说明清楚、用途透明。」
不过,看似认真跑公务行程的背后,却有「大问题」。据了解,陈思妤父亲陈志雄今年已因诈领助理费案遭法院于今宣判判刑2年、褫夺公权4年,且已解除议员职务,原先挂议员助理出席公开活动的陈思妤,也不再担任助理的职务,但为何会出现在审查会议当中?
不具名官员表示,过往议员或党团助理只能列席旁听,更没有提出问题的惯例,但陈打破惯例,不只列席且有别于其他议员助理,直接与其他议员在同一张桌上平起平坐,还上会议桌翻阅预算书,更在会议中也还针对预算提出问题。市府碍于其他议员情面,也如实回答,但私下感到相当无奈,为何没有市民授权的若干人等能行使代议士之权?新竹市议会没人可管了吗?还是新竹市已经沦为法外之地了吗?
地方人士批评,由于陈志雄诈领助理费案已定谳,依法不得再参与选举,陈思妤代父出征勤跑地方,但却在没有任何公职或权力之下进入预算审查会议,新竹市议会俨然成为「议员实习公司」。
更可笑的是,新竹市有其他国民党议员为拉抬陈思妤知名度,在安排地方建设会勘时发通知单给「前」新竹市议员陈志雄,不但嚣张也相当离谱。
对于陈志雄是否仍具议员身份,内政部做出两点回复。第一,《地方制度法》第79条第1项第2款及第7款规定,县(市)议员犯贪污罪经判刑确定者,或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由本部解除其职权,并自判决确定之日起生效。
内政部指出,新竹市议员陈治雄因犯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经台湾新竹地方法院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褫夺公权4年,缓刑5年,被告陈志雄嗣于114年8月6日撤回上诉,全案确定。本部业于114年8月14日发函解除其议员职权,并自判决确定之日(即114年8月6日)起生效。
针对相关质疑,陈思妤向《壹苹》澄清表示,她不是议员,当天是以党团总召助理身份出席预算审查会议,并做会议纪录,自己平常会在党团整理资料,爸爸也知道。对于发言提问质疑,陈思妤说,她当天没有跟官员发言提问,是因为纪录上有不了解,跟旁边的议员提问,自己是抱著学习心态进去学习、助理们也都坐同一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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