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举行院会后记者会,农业部说明,共计补助434场养猪场,因禁用厨余期间,对厨余养猪场进行饲料差额补助,及该场协助清运至环境部指定场所之油资补助。每头猪补助饲料差额300元;油资补助根据养猪场规模,最多每场1.8万元。
针对一级生产链从业人员、业者辅导补助,提供养猪农民额外衍生延迟上市猪只之饲料费用,每头810元;肉品市场补贴场营运成本之租金收入损失,每场最高20万元;毛猪承销人暂停业务之收入损失每人1.5万元;屠宰场停宰期间之人事及劳务费用损失,每头280元;传统肉摊暂停营业之收入损失,每摊3万元;异地批次母猪场保育猪管制移动致密饲死亡之损失,每头2500元。
另外,农也部也奖励疫情通报,主动通报者每案奖金5000元。
金融支持方案方面,养猪场、屠宰场之负责人,以及经认定因非洲猪瘟管制受影响之农民组织及农企业,提供新贷者补助自拨贷日起6个月的利息,并以1%为上限,旧贷者可申请展延6个月本金,展延期间补贴利息,并以1%为上限。补助额度补助每一借款人贷款额度,新旧贷合计600万元,且利息补贴期间免收保证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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