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提出弹劾,提案内容写到,总统赖清德、行政院长卓荣泰扭曲《宪法》第37条,对于国会三读通过《财划法》修正案,总统拒绝公布、行政院院长拒绝副署,创下宪政史上严重恶例,因此提出最严厉谴责,并要求赖清德、卓荣泰应依《宪法》副署、依法公布;另针对卓荣泰院长拒绝副署《财划法》之失职行为,由提案委员具名移请监察院弹劾卓荣泰。

另外,对于谴责潘孟安案,提案认为,总统府理应至国会向全国人民报告说明,却选择性遵守宪法的双标作为,不仅是技术性杯葛国会,对民意机关的公然蔑视,甚至濒临毁宪乱政的地步。对于潘孟安刻意回避国会监督,藐视国会之行径,表达严正谴责,以维护国会尊严。

对此,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钟佳滨批评,黄国昌去年主张废除监察院,砍掉监察院97%预算,竟然提案要求将卓荣泰移送监察院弹劾,「真是可笑,口口声声要废除监察院,竟然要司法法制做成决议,将卓荣泰移送监察院弹劾」,摆明在宪法中,做为立委本来就可以对行政院长提出不信任投票,但舍弃不信任投票不由,却想透过自己想要废止的监察院来弹劾行政院长,只证明黄国昌不敢面对,当不信任案通过后,民众党团可能被「团灭」,因为民众党对于解散国会、重新大选毫无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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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昌要废监察院又要监院提弹劾!卓荣泰:证明宪政机关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