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检指出,林岱桦担任第7届(2011年)至第11届(2024年)立法委员期间,明知骆和明(表哥、2023年殁)、王琼翎(大弟媳)没有担任她的公费助理,但仍将两人列入助理名册,向立法院申报两人薪资,13年来共诈領1473万6549元,这笔钱被她用来买车、支付二弟林岱融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庶务费用。
而担任林岱桦助理的周忠信等5人,则是林岱桦担任第9届(2016年)至第10届(2020年)立法委员期间,向立法院不实申报助理加班费,合计诈領22万8090元公费助理加班费。
雄检又查出,林岱桦胞妹林岱缜也涉嫌当人头助理,若当月有助理新聘、停聘等异动,实际助理总薪资与立法院编列公费助理预算经费总额上限有差额,将该差额调整为林岱缜当月薪资,以此方式浮报林岱缜助理薪资,从2021年1月至2024年11月,每个月约可领13万元至4万不等薪资,日前再追加起诉。
林岱桦说,法院公开审理让检调的暗黑角落曝光,全体国人跟高雄市民都是睿智的审判长,她清清白白经得起严苛检验,不管暗黑势力怎么打压,她会以清清白白之身获得高雄市民信任。
针对检方起诉,王琼翎并非如被告公费助理,即证人周忠信、林弘文、连亚溱、黄志强、郭伊琳、陈雅馨、于雅玲、刘家瑜、黄冠运、陈瑞霖般每月领取固定薪资。依黄丽雪手机勘验报告照片,王琼翎的薪资有调节高低之情形。
林岱桦则回应,服务团队人员人力长期不足,日常工作负荷繁重,产生薪资待遇无从匹配之下,人力流失造成的流动量随之增加。因此常常发生公费助理人力无法衔接立法委员选服及法案相关之业务,此人力缺口,仍需有任劳任怨者承担的情形下,自然会因应此状况,征得自家人即胞妹林岱缜及弟媳王琼翎的同意,分别承担不足人力的部分业务。工作量既有加重或减少,弹性获取相对应之报酬,自属事理之常。
骆和明、王琼翎公费助理薪资帐户是由林三郎、林岱融实际使用。骆和明、王琼翎公费助理薪资帐户固曾提供由林三郎、林岱融实际使用,惟均属征得渠等同意下所为,且均正当使用,于法并无不合。
依据证人林中泉。证人黄丽雪,林岱缜、林弘文、连亚溱,黄志强的证词,相关对话纪录、行程表、电子邮件、通讯软体对话纪录、请托处理内容明细表等证显示,公费助理均有大量加班,足证加班费申报与实际加班时数相符,根本没有起诉书所称非如实申报而浮报加班费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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