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兴诚今天在脸书发文表示,过去遇到自然灾害,他总会一马当先地捐钱,像921大地震时,联电向台中、南投各送去1亿元即期支票,中国汶川大地震时,他个人捐了3000万元人民币(约1.3亿元台币),「光复乡的土石流灾害,如果是以前,我会捐钱,但这次我实在意兴阑珊。」
曹兴诚表示,国民党立委们为了逃避被大罢免,发起了普发现金1万元,明显违反预算法和财政纪律,也违反宪法的行政权和立法权分立,行政院本应立即驳斥,最后却是决定「买票不落人后」,要举债来执行普发1万元,难怪绿营支持者情绪饱受打击。而这大约2360亿元用来补偿灾民损失和恢复光复乡原貌绰绰有余,现在政府把巨款发掉,还希望民众捐款救灾,行事未免错乱。
「我过去3年缴交了将近30亿台币的税,听说政府将『还税于民』,原本颇有期待。结果是缴税30亿,『还税』1万元。」曹兴诚质疑,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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