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昨(24日)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判毛畯珅30年徒刑,并科罚金5亿元。不过,林月琴抨击,北市府在面对本案国赔请求时,竟提出一种极其荒谬、令人无法接受的说法。行政指导的用意,是中央主管机关为了保障人民权益,提供地方政府明确的行政准则,意思是「可以做」更应该「积极去做」。尤其牵涉到保护最脆弱的幼童免于性侵威胁,北市府竟以「没有强制力」为由,选择最消极、最被动的不作为。
林月琴强调,当中央已经提供工具和方法,告诉市府可以要求涉案人员暂时离开校园,以维护幼儿安全时,教育局却选择双手一摊说:「法律没强制我」。这种心态,就是把「裁量权」当成卸责的保护伞,而不是守护市民的盾牌。正因北市府在111年7月的消极与卸责,没有行使权力,才导致后续高达39名孩子受害,这完全是一场「可以阻止却没有阻止」的人祸。
林月琴质问北市府,难道保护孩子的安全,不是你们最基本的责任吗?不要再用法条文字游戏规避责任。政府的责任,是要穷尽一切可能的方法来保护孩子,而不是仅仅做到最低限度的「依法行政」。如果北市府继续抱持「依法行政就是及格」的官僚心态,那台北市所有家长又怎能相信,下一个「毛畯珅」出现时,市府真的能及时接住我们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