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日前向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申请「淡江大桥」相关商标,遭新北市政府抨击,对此,公路局曾回应指出,商标申请是基于品牌建立、公益保护与公共设施行销推广的需要,目的在于防堵「商标蟑螂」恶意抢注,确保地标名称不遭滥用,避免国家重大建设成为特定民间谋利的工具,并不是要限制一般民众或其他行政单位使用。
如果交通部申请注册商标通过,新北市政府副发言人陈柏翰质疑,难道未来市府文宣都得经过交通部审核,大酸如果宣传跨年烟火只能说「欢迎来淡水那座不能说出名字的桥」、「淡水那座你知道的桥欢迎你」?
陈柏翰也说,地方农渔产品牌跟公共建设无法类比,如果交通部真的担心遭滥用营利,为何不全台每座桥梁一视同仁申请?
陈柏翰强调,淡江大桥是中央、地方历经数十年共同努力下的成果,新北市政府不仅负责桥体以外的联外道路工程,也负担淡江大桥主体工程三分之一的经费。「淡江大桥是公共财,是市民骄傲的地标,不是特定部会的专属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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