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自由时报》报导,陆委会审酌港澳情势变化,鉴于中共全面管治港澳,为防范政府人员赴港澳及接触对象可能衍生的风险,认为确有必要强化风险提醒及资讯揭露。

修法重点包括「增订『非公务事由』赴港澳通报、会见或联系港澳特定人士之事前及事后通报规定」,并完备相关通报表件,强化风险管理,以保障政府人员赴港澳的公务机密与人身安全,维护国家安全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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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导指出,陆委会日前已召开委员会议,将循行政程序报请行政院核定函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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