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会审定,共有24位国民党立委罢免成案,包含傅崐萁、黄建宾、郑正钤、林沛祥、万美玲、鲁明哲、涂权吉、牛煦庭、廖先翔、罗廷玮、黄健豪、廖伟翔、邱若华、吕玉玲、丁学忠、叶元之、王鸿薇、李彦秀、徐巧芯、赖士葆、罗智强、洪孟楷、张智伦、林德福、新竹市长高虹安罢免案,订于114年7月26日举行投票,投票时间从上午8点起至下午4点止。
国民年满20岁有投票权,投票时请记得携带国民身分证、印章及投票通知单,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
中选会另提出7大注意事项,首先是7月26日投票日禁止从事罢免活动,若是政党、罢免案领衔人、被罢免人及其受雇人、代理人或使用人违反此规定,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若是其他人违反,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经制止不听者,按次连续处罚。
中选会说,第二,禁止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内喧嚷、干扰或劝诱他人投票或不投票,违者经警卫人员制止后仍继续进行,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万5000元以下罚金。
中选会也说,禁止携带手机及其他摄影器材进入投票所(但已关闭电源的行动装置,不在此限),违者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禁止将罢免票以外的物品投入票匦或故意撕毁罢免票,违者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此外,禁止以摄影器材刺探投票人圈选罢免票内容,违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50万元以下罚金,查获摄影器材没收;禁止携出罢免票,违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万5000元以下罚金;罢免票以「盖私章」及「按指印」方式圈选无效,应使用选举委员会制备的圈选工具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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