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廉政委员会19日指出,因台北市议员林延凤等5人陆续向提出检举,调查「113年总统、副总统选举拟参选人柯文哲、吴欣盈政治献金会计报告书收支情形」,经审议通过相关报告,认为副总统参选人吴欣盈免罚,但裁处柯文哲374万元罚锾、没入5579万3888元。

监察院指出,柯文哲故意申报不实收支金额达6530万9172元,其中包括募款演唱会售票,及透过木可公司贩售竞选小物共4067万8453元收入,故意匿未申报;另有虚报1笔收入及86笔无交易事实等共2463万719元虚报支出,违反政治献金法第21条第1项规定,依行政罚法第18条规定加重处罚。

黄国昌今(20日)上午出席捷运汐止东湖线开工动土典礼,会后接受媒体访问。谈及监察院裁处柯文哲罚锾,他表示,昨天监院在今天台北地方法院第一次开庭前做出此决定,「我必须要说,真的是尚书大人好机灵」。

黄国昌并认为,针对政治献金案,北院正在进行司法调查,结果监院抢在北院开庭前一天,做出这种完全违背法律、悖离事实的决定出来迎合上意,「难怪监院从过去的『废物院』,到现在被台湾公民社会批评『东厂院』,这其实有一定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