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程序是怎么走的?」林智群发文表示,以阿北这个案子为例,台北地方法院开庭时,律师、检察官坐两边进行辩论,法官最大,因为他做决定,但这个决定不是最后决定。「比如法院裁定阿北3000万元交保,检察官不爽,可以抗告,向高等法院法官表示这个裁定很瞎,应该撤销。」

林智群指出,如果高等法院法官认同,就会撤销原裁定,基本上就是支持检察官的意见,打脸地方法院法官的判断。回到一审,因为高等法院已经有指示了,法官不得不做出调整,把金额提高到7000万元+电子脚镣。

林智群说明,如果检察官还是不满意,认为应该羁押,可以抗告,看高等法院是否支持检察官的想法。开庭看起来是律师跟检察官斗来斗去,法官判断谁主张有道理。可是当法官做出判断后,不服的一方也可以向上级法院告状,找原审法官的麻烦,挑剔他的判断有问题。

林智群提到,所以法官也需要考虑到检察官或律师的想法,不然人家也是会上诉/抗告跟你拼到底的。有时候开庭,在某些情况下,法官会力求检察官跟律师都可以接受的方案,双方都不上诉,法院也比较判得下去,其实三方是赛局关系。

有网友在留言区询问,「检方再提抗告,林律师认为柯文哲羁押机率大吗?」林智群则回应,地方法院已经调高交保金额+电子脚镣了,高等法院应该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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