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扬明昨晚在脸书发文指出,12月20日《财划法》逐条讨论首次进入表决前,民进党团提议点名表决,当时清点现场在场人数为106人,但赞成民进党团提议者仅42人,二次表决时为43人,也就是说绿委「51战队」有8至9人不在场没参与表决。

而在许智杰、邱志伟被拍到外出的时间里,国民党版《财划法》第3条、第4条,以及高金素梅撤回提案等案都完成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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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扬明表示,即便到了当晚8时51分,在民众党版《财划法》第8条再修正条文表决时,民进党团提议点名表决,清点在场人数100人,但赞成提议的两次分别只有43、45人,这个人数甚至比黄国昌在直播举出的民进党立委剩47人还要少。

许智杰昨天提告黄国昌后在脸书发文,表示「我从头到尾都有投票,没有错过任何一次表决」,黄扬明表示,但显然许智杰确实没有所有表决都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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