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团今日邀请退休教授张介能出席「司法院院长、副院长及大法官同意权案」公听会,他是10年前在高雄左营遭性侵杀害的陈姓女教师的丈夫。
张介能在会中发言表示,虽然他本身不是学法律,但却是以一个当事人的身分到场,相信说出被害人家属的意见,能提供一定参考。他表示,明天就是太太遇害10周年,在10年前的今天,妻子在高雄的哈啰市场买菜,直到自己下班都还没回家,「警察告诉我我最好回去看车内,结果帮我找太太的妹妹、妹夫一起找到了,我妹夫手电筒一照,我太太在后座脚踏板地方,那一幕我不想多说」。
张介能说,什么叫最严重之罪,大法官能解释吗?人权里应该包含被害人人权,但台湾的被害人却完全没有地位,家属没有诘问权,自己要发表意见还要被动的等法官传唤,补述书也完全没有回应。
他难过表示,最高法院竟认为犯下此案的刘姓加害人「非犯最严重之罪」,从死刑改判无期徒刑,「台湾的无期就是有期,却是对我的无期痛苦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