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院人事总处近日公布的民国113年军公教人员年终工作奖金发给注意事项,年终工作奖金发给对象,包含各级政府年度总预算所列员额与年度中经核准增加员额的现职军公教人员,以及技警工友,还有年度中退休(伍、职)、资遣、死亡人员。军职人员部分,得由国防部视实际需要另订发给日期。

军公教年终工作奖金发给基准,是依据当年实际在职月数比例,1月31日以前已在职人员至12月1日仍在职者发给1.5个月俸给的年终工作奖金;2月1日以后新进到职人员,如12月1日仍在职者,则按实际在职月数比例计支。

除了年终工作奖金之外,军公教另有考绩奖金,根据公务人员考绩法,公务员年终考绩甲等将有1个月奖金;乙等则为0.5个月奖金。

而114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尚在立法院审议,因此军公教加薪3%部分,需等待审议完成后,再确认将准时或回溯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