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社》报导,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于4月29日及5月1日审查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因多项关键条文未有共识,朝野党团于6月5日及6月19日进行协商,于12日完成三读程序。

艺人黄子佼被查获持有儿少性影像,却仅以缓起诉处分,引起众怒,促使立委修法,增列性剥削行为态样,包括「重制」(即下载)、「持有」、「支付对价」儿少性影像,涉有「无故重制」、「支付对价」儿少性影像犯罪嫌疑情事者,并加重刑责,避免现行刑责仅有1年刑度,让检察官有缓起诉裁量空间,并确保儿少性剥削被害人之权益,强化数位性犯罪防制面向。

黄子佼去年6月卷入#MeToo风暴,他拍摄自白影片炸翻演艺圈,后来掩面现身接受侦讯。资料照片、翻摄黄子佼脸书
黄子佼去年6月卷入#MeToo风暴,他拍摄自白影片炸翻演艺圈,后来掩面现身接受侦讯。资料照片、翻摄黄子佼脸书

三读修正通过条文的第36条,增列「无故重制」罪,并针对拍摄、制造、无故重制儿少性影像、与性相关而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之图画、语音或其他物品,明定罚金下限,罚金从现行得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修正为得并科罚金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刑责并未调整。

为减少性影像犯罪产业与行为,此次修法参酌韩国儿童与青少年性保护法第11条规定,将支付对价而持有儿少性影像纳入犯罪行为并予以处罚,提高刑责和罚金,三读条文明定,无正当理由支付对价而持有儿少性影像,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金;无正当理由持有儿少性影像,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并科新台币6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金。

另外,对于支付对价观览儿少性影像的犯罪行为,三读通过条文的第44条,不仅提高刑责,也删除单科罚金制。

三读修正通过条文规定,支付对价观览儿童与少年为性交或猥亵之行为或其性影像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金。

卫福部12日指出,本次修法后授权中央主管机关得运用科技技术方式,于网路主动巡查涉儿童或少年性影像犯罪嫌疑情事,并由数位发展主管机关依法提供相关技术协助,化被动为主动,提升防治成效。

卫福部说,在条例通过后,将积极跨部会研修相关授权子法、行政流程与配套措施,完善性影像移除机制,并与相关部会合作,以防制儿少遭性剥削、遏止性影像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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