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弹劾案时程表:

一、115年1月14日(星期三)、15日(星期四)举行总统赖清德弹劾案公听会2场,各分别由党团推荐学者专家代表7人参加,国民党党团推荐3人、民进党党团推荐3人、台湾民众党党团推荐1人。各党团审查小组委员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员组成。名单请于115年1月8日(星期四)中午12时前送交议事处汇整,逾时视同放弃。

二、115年1月21日(星期三)、22日(星期四)召开全院委员会,二日合并为一次会,并邀请被弹劾人总统赖清德列席进行第一次说明。弹劾案先由领衔提案人二人代表说明弹劾意旨,时间各10分钟,再由被弹劾人总统赖清德说明,时间15分钟,并由国民党党团推派15人、民进党党团推派15人、台湾民众党党团推派2人代表,每人15分钟进行询问,并得采联合询问,但其人数不得超过3人。若被弹劾人未列席,则由各党团推派之委员进行发言,每人发言10分钟。顺序依例授权议事处办理。名单请于1月20日(星期二)中午12时前送交议事处汇整,逾时视同放弃。

三、115年4月27日(星期一)依「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九章之一相关规定举行听证会,针对总统赖清德弹劾案所涉事项邀请政府人员及社会上有关系人员出席表达意见与证言,分别由国民党党团邀请5人、民进党党团邀请4人、台湾民众党党团邀请1人,另由国民党党团推派3人、民进党党团推派3人、台湾民众党党团推派1人代表进行询问。各党团邀请人员与推派委员之名单,请于4月20日(星期一)中午12时前送交议事处汇整,逾时视同放弃。

听证会依序先由受邀请人员表达书面意见(证言),每人10分钟,再由各党团推派委员进行询问,每位委员询问时间10分钟。询问采即问即答方式进行,并得采联合询问,但其人数不得超过5人。受邀请人员表达书面意见(证言)顺序、党团推派委员询问顺序,均授权议事处办理。

四、115年5月13日(星期三)、14日(星期四)召开全院委员会,二日合并为一次会,继续审查弹劾案,邀请被弹劾人总统赖清德列席进行第二次说明。弹劾案先由领衔提案人代表二人说明弹劾意旨,时间各10分钟,再由被弹劾人总统赖清德说明,时间15分钟,并由国民党党团推派15人、民进党党团推派15人、台湾民众党党团推派2人代表,每人15分钟进行询问,并得采联合询问,但其人数不得超过3人。若被弹劾人未列席,则由各党团推派之委员进行发言,每人发言10分钟。顺序依例授权议事处办理。名单请于5月12日(星期二)中午12时前送交议事处汇整,逾时视同放弃。

五、审查完毕后,于115年5月19日(星期二)院会进行弹劾案记名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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