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下午搭计程车出庭,和发言人徐千晴各抱著一箱A4文件箱出庭,面对媒体询问「要认罪吗?今天也是无罪答辩吗?」均一语不发快步进入法庭,法院外则聚集不少她的支持者和抗议者,有人高呼「高虹安加油」、也有人高喊「关押高虹安」。
今天下午开庭前,法院外聚集不少台湾国的民众,高举台湾国的旗帜,拿著大声公高喊口号「关押高虹安、拒投柯文哲」,但也有高虹安的支持者,带著「安安加油」的扇子站在法院外,在她现身后为她高喊加油。
高虹安今在庭中否认犯行,辩称助理们在侦查中有明确表示实质加班时数大于申报时数,甚至超过上限,因此没有助理明知不实仍申报加班费的问题,高虹安强调,无论酬金、加班费都有助理提供对等实质劳务,对立法院来说有实质达到预算目的,她并没有施用诈术,使立法院产生损害。
至于办公室零用金制度,高虹安称并非她创立,是前办公室主任黄惠玟提供在前立委李俊俋办公室服务的经验,善意提议可以沿用,由于她不了解立院生态,多次请黄惠玟确认合法性,且她从未和黄惠玟以外其他助理讨论捐款,不希望助理们因为她立委身分感到压迫,喊冤并没有和黄惠玟谋议,该项零用金制度是黄的提议。
法官厘清高虹安对于检察官起诉范围争执的事项后,询问是否认罪时,高虹安除否认犯行,也花了近15分钟论述表示,当时她的国会团队每天做好立委问政职务,第一年获113位立委中问政表现最高分和优秀立委肯定,助理们的付出大家有目共睹,绝没愧对立法院公费助理,不该被认为是贪污,如此严重的指控。
此外,高虹安也说明对于零用金制度的认知,她提及2020年2月从科技业转换跑道,第一次踏入政治,很珍惜选民托付为民喉舌的任务,但她对立法院运作相关制度、行政流程不熟悉,因此聘请有立法院行政经验的黄惠玟,弥补她对于行政庶务、人事财务等不熟悉,让她全心专注于问政,很感谢黄惠玟的协助和指导。
她再次强调,零用金制度是黄惠玟在李俊俋办公室的经验,她多次确认合法性,无论立法院、人事处,或其他委员办公室,甚至是黄惠玟在监察院工作的丈夫等人,都说只要用于办公事务都是合法,也说立法院行之有年,很多助理会捐款给办公室使用,最后,高虹安说,她很感谢助理们对办公室的贡献,她也有支付近80万元给作为办公室开销使用,金额超过助理提供,对于零用金没有犯罪意图。
检方起诉认定,高虹安从2020年2月1日起担任立院第十届民众党籍立委,却和时任办公室助理黄惠玟谋议,将特定助理的酬金低薪高报、浮报加班费到预算上限的方式诈领费用,再由黄惠玟告知助理陈奂宇、王郁文、陈昱恺等人,要他们将浮报的金额配合缴回,而缴回的款项用途,由高虹安决定。
检方查出,高虹安将应由个人支付的零用金支出,都拿助理浮报的款项来使用,例如餐饮、礼品、花篮、红包、高铁、计程车等交通食宿、油资、装潢费、冰箱、咖啡机、卫生纸等办公室用品之外,甚至连个人使用的双眼皮贴、卫生棉、洗头费、黑糖姜母茶、台大医药费、洗头、卸妆棉补充包、头痛药等,都拿助理费购买,共计诈领46万元,因此依《贪污治罪条例》和《刑法》伪造文书罪,将高虹安和办公室主任陈奂宇、前主任黄惠玟、陈昱恺、王郁文等5人起诉。
法官9月25日传唤前办公室主任陈奂宇、黄惠玟、前助理陈昱恺,3人全数认罪,并请法官给予缓刑,为高虹安作帐并于检方侦查期间交出关键帐本的黄惠玟并说,自己只是一名员工,没有决定权并非主谋,浮报加班费的事都是高虹安决定。
不过,法院隔周再传唤时任高虹安公关主任的王郁文开庭时,她否认犯行,辩称是自愿捐款,自己也非上网填载申报加班的人,但检方认为,从王郁文与黄惠玟对话纪录显示,黄有主动告知「多报」的钱是作为办公室使用,是在「帮忙领加班费」等语,但王都没有反对或质问,因此可见王自愿捐款说法,与事实不符。法官今首度传唤高虹安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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