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庄姓男子与妻子在台中租屋居住,2024年7月底生下1名男婴,同年8月5日起,庄男明知男婴才出生10多天,脑部、头颈部发育均尚未完全,甚为脆弱,竟只因为男婴哭闹,除多次以手指甲掐捏男婴双耳造成多处开放性伤口外,还多次以双手抱起男婴前后左右大力摇晃。

庄男还将男婴置于其大腿处,以右手大力挥打巴掌3至4下;以手用力拍打男婴头部3至4次;将男婴高抛后接住,导致男婴脑部不堪重力殴击及摇晃,因此受有脑出血、双眼视网膜出血之伤势。

8月25日晚间,庄姓夫妻见男婴已睡著,遂将他独自留在租屋处内,前往林姓邻居住处打电玩及聊天,返回租屋处时,发现男婴脸色苍白且无心跳,急忙将他送医治疗,经抢救仍因颅内脑内出血、大脑水肿软化缺氧、急性肺泡肺炎、小脓疡等并发症,于9月6日宣告不治。

庄男坦承犯行,表示因不耐孩子哭闹,希望透过伤害孩子吸引妻子注意,希望让妻子一起分担、照顾孩子,才因此造成孩子死亡。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人于死罪,一审判处庄男10年徒刑,可上诉。

庄妻虽未直接对男婴施暴,但法官认为,庄妻多次目睹丈夫伤害儿子,却仅开口劝阻丈夫,而无任何积极有效制止丈夫再施暴、报警、通报社会局、送医等实质作为,放任丈夫持续伤害儿子,最后导致儿子死亡,也有过失。

法官审酌庄妻于案发尚未满20岁,年纪甚轻即为人母,因一时失虑触法,事后已坦承犯行,且需承受丧子之痛,依过失致死罪将她判刑1年6月、缓刑3年,须向国库支付3万元。可上诉。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货轮搁浅花莲外海 风浪强劲!驰援拖船遭撞...5船员反被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