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察局在接获通报后,立即由刑事警察大队、左营分局及捷运警察队成立专案小组,报请检察官指挥侦办,并协请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铁路警察局高雄分局支援,迅速于3小时内至台南市将李姓犯嫌(20岁)查缉到案,全案依刑法151条恐吓公众危安及第305条恐吓危害安全等罪嫌移送桥头地方检察署侦办。另李嫌违反大众捷运法第50条之1第1项第2款,将处新台币1万至100万罚锾。
桥检22日深夜获报,称高雄捷运红线巨蛋站有谎报炸弹之恐吓公众案件,检察长张春晖立即指派主任检察官施家荣、检察官刘维哲与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营分局、刑事警察大队、捷运警察队、铁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及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共同组成专案小组迅速侦办,并于23日凌晨至台南市拘提李姓被告1人到场,经检察官复讯后,认被告涉犯刑法第151条恐吓公众、第305条恐吓危害安全等罪之嫌疑重大,有逃亡、反复实施等羁押原因,且有羁押之必要,向法院声请羁押。
经查,李姓被告涉嫌在高雄捷运红线巨蛋站,先按下紧急电话警铃,谎报声称有炸弹客,随即从该站搭捷运北上,而后又在高铁左营站再次按紧急按钮后逃离出站,全案经高雄捷运公司发现为恶意谎报并立即通报检警,桥检即与上开司法警察迅速侦查,拘提被告到案并向法院声请羁押。
检察长张春晖指出,桥检已依台湾高等检察署指示成立「防范恐怖攻击应变小组」,指定主任检察官施家荣为专责主任检察官,检察官李侃颖、梁咏钧及刘维哲为应变小组成员,并已与辖内警、调等司法警察单位建立横向联系,就恐吓公众、恐怖攻击等案件,将由应变小组检察官与司法警察迅速侦查、即时处置,以维护国人生命安全及社会秩序。检方并呼吁民众保持理性与冷静,避免恶作剧导致公众恐慌,共同维护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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