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缘于去年6月1日上午11时许,陈男疑似因对母亲心怀不满,当天趁著母亲仍在睡梦之中,先是到厨房拿著一把菜刀,接著再进入母亲房内,朝著仍躺在床上的陈母头部、左颈、胸部、腹部一阵猛刺。陈男行凶后,自行播打119将母亲送医,然而陈母却因伤重,同日下午宣告不治。

据了解,陈男出生於单亲家庭,也是家中独子,去年6月才刚要从高职毕业,却选在毕业前2天动手行凶。旁人指出,陈男疑似精神状态异常,平常没办法控制情绪,陈母平日则对孩子多加管教,案发当天又没收他手机,才让陈男心生不满,犯下弑母案酿成人伦悲剧。

一审交由桃园地院国民法官庭审理。判决指出,陈男家中不算富裕,且自幼便患有强迫症、自闭症等病症,后并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症等,不过陈母向来尽心扶养陈男,不仅提供日常生活照顾,更为陈男申请早期疗育、安排就医及居服员、处理家庭经济等,长期承担沉重心理与实质压力。

此外,陈母即使面对陈男情绪失控或言语冲突,仍持续给予支持,曾手写便条鼓励、提醒服药,并表示希望陈男「好好活下去」,显示她对于陈男始终怀有深切情感。然而,陈男却因对母亲的不满或无法认同,便对母亲以挥砍逾20刀方式泄愤,造成陈母大量出血与多处创伤,最终导致死亡。

国民法官庭认定,陈男虽患有精神疾病,但于案发当下精神状况仍属清楚,即便陈母管教方式或亲子互动中未臻完美,母子间争执也仅属「家庭常见纷争」,并不属于造成杀人情绪的合理因素,无法构成可悯恕的减刑事由;另一方面,陈男虽于犯后坦承犯行,然而警方早在第一时间已合理怀疑为陈男犯案,亦不符合自首减刑要件。

国民法官庭认定,陈男弑母意念坚决,也造成全家族的创伤与心理压力,但考量陈男曾努力寻求打工机会,自述对烘培有浓厚兴趣,曾制作巧克力或计划制作生日蛋糕赠与母亲,显见陈男在情绪稳定时仍有关怀家人与自我成长的可能。虽陈男再犯倾向偏高,但若持续接受药物治疗与心理介入、强化病识感,并透过职能训练提升生活动机与功能表现,仍具社会复归可能性。

国民法官庭于今年6月宣判,一审依犯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处陈男有期徒刑19年10月。全案上诉至二审,高院认为原审认事用法并无违误,今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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