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分署表示,刘姓男子(47岁)2014年1月间开车行经桃园市大园区三民路二段一带,遭警方拦检测得酒精浓度超过规定标准,遭罚9万元;因刘男迟迟未缴,桃园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自2017年起,前后共4次移送桃园分署执行。

执行多年来,桃园分署持续查找刘男之财产所得,前于2023年间曾发现刘男在一公司任职,随即扣押薪水,未料公司回复:刘男因上班时间喝酒闹事,已自动离职等情,执行未果。后一度查无刘男之任何工作资讯,直到今年11月才得知其在一企业社工作。

桃园分署立即发出扣押薪资命令,当企业社收到执行命令后,企业主主动联系桃园分署,表示愿意先代为缴纳全额9万元之罚款,希望刘男从此可以好好认真工作及生活,本件至此终于有个圆满的结局。

老板帮员工全额缴清酒驾罚锾。桃园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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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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