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烟害防制法》规定,电子烟及含尼古丁制品均属全面禁止输入、贩售与供应之物品,任何形式的输运行为皆属违法。近期违规案件有增加趋势,更凸显科技查缉与专业安检在港区安全维护中的必要性。本队将持续提高查验密度,结合科技辅勤设备及执勤经验,强化港区查察,严防违禁品借由海运流入。

海巡署第四岸巡队加强布袋商港往返澎湖航线的货检查验,查获电子烟违禁品输运。翻摄画面
海巡署第四岸巡队加强布袋商港往返澎湖航线的货检查验,查获电子烟违禁品输运。翻摄画面

第四岸巡队呼吁,不法业者切勿心存侥幸——你越想寄,我们就越会抓!电子烟制品无论以何方式输运,皆将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裁罚。民众如于港区或岸际发现可疑情事,请立即拨打「118」海巡报案专线,海巡署将于第一时间派员查处,共同守护港区安全与海域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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