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的朱姓男子昨晚于松山区与友人聚餐饮酒,隔日清晨为载著妻子前往台大医院就诊,因担心迟到便匆忙上路,行经路口号志转为红灯时煞车不及,而占用行人穿越道。正在执行交管的员警见状上前盘查,发现朱姓驾驶散发浓浓酒气。
朱男坦言仍有宿醉情形,对此深感懊悔。警方现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举发,并当场移置保管车辆。员警也体恤朱男状况,随后协助其招来计程车,让其妻子能先行安全就医。
文山第二分局呼吁,饮酒后无论时间过多久,都应避免驾车。一旦宿醉反应变慢,极易发生危险,切勿心存侥幸,以免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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