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警察局台中分局昨天深夜11时10分接获台铁新乌日站站务员通报,第二月台7车处有民众跳轨,经查为29岁阮姓女子等候区间车时,因站立于月台黄色警戒线外,经站务员发现后立即前往制止,阮女突情绪失控跳下轨道。
根据民众在Threads贴出的画面,阮女冲向站务员推了他一把,情绪失控声咆哮,亲友将她隔开,没想到,阮女竟突然跳进轨道区,还故意趴在轨道上。当时火车即将进站,3名亲友立即跳下轨道区,将阮女连滚带爬从轨道上拉开,随后再将她拉上月台。
救护车将阮女送医,并依规定进行自杀防治通报。铁路警方依铁路法第57条第2项及第70条第1项规定函请交通部裁处,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铁路警察局呼吁,行人、车辆不得侵入铁路路线、桥梁、隧道内及站区内非供公众通行之处所,违反者依铁路法裁罚,另呼吁民众珍惜生命,若发现身边有情绪低潮的亲友,应主动关怀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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