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调查,李姓男子(57岁)与陈姓男子原系朋友关系,双方因为房屋买卖纠纷发生间隙;去年11月8日晚间,李男事先买了约2公升的汽油装在塑胶桶带在身上,骑机车到陈男住处协调时,双方发生口角争执,李男竟把汽油泼洒在陈男身上,以及1楼客厅和楼梯口。
而陈男的儿子和女友听闻楼下发生争吵声,相继下楼查看,李男见状亦朝2人泼洒汽油,继而引爆肢体拉扯,李男随即以手上的打火机引燃陈男身上的汽油,火势迅速延烧至陈男的儿子和女友身上,瞬间屋内火光熊熊,虽然消防人员据报赶来扑灭火势,未烧毁房屋,但造成陈男父子等3人受有全身18%至25%的二至三度烧烫伤送医。
李男犯案后骑机车逃逸,随后向警方自首,经警方依现行犯逮捕送办,桃园地检署依杀人未遂罪嫌将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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