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案小组掌握蔡嫌(30岁)行踪并追查侦悉改枪地点后,依法向桥头地方检察署及该管法院声请搜索票获准并执行查缉行动。在蔡嫌车辆及高雄市桥头区农地仓库内,查获非制式长枪1枝、非制式手枪1枝、霰弹3颗、改造子弹3颗及改造工具1批等赃证物,现场钻床、切割器、固定钳等改造工具齐全,犯嫌警询后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罪,移送台湾桥头地方检察署侦办。
警方调查发现,蔡嫌租用高雄市桥头区偏远农地,原本打算务农自耕、贩售蔬果维生,却因个人兴趣使然,在农地旁仓库内设置工作区从事枪弹改造与组装;蔡嫌会将改造的枪弹成品直接放置于代步用小货车后车斗内,以便随时取用,仍潜藏极高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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