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于今年3月首度开庭,北院也于同年6月间召开准备程序庭,针对5段立院大乱斗事发画面进行勘验。第二次开庭时,自诉人、民进党籍立委陈培瑜及林宜瑾均现身出庭,被告部分则因公务、强碰会议等原因由委任律师到庭,然而除了国民党籍立委陈玉珍、邱若华有请假外,包括同党立委徐巧芯、翁晓玲与民众党籍立委林忆君皆未先行请假。

时隔近5月,由于承审法官经职务调动更换,北院今午开庭重启审理程序,5名被告女立委均首度现身到庭。对于陈培瑜、林宜瑾自诉涉有重伤害等罪嫌,5人皆主张当天因议场秩序混乱,且现场还有许多被翻倒的椅子,为了让议事恢复运作并保护陈玉珍、陈培瑜等人的安全,才会出手搬移压在陈玉珍身上的陈培瑜。

陈玉珍强调,希望在新的审理程序中能重新勘验事发画面,因为她是当天在场的人,才能让法官知道影像的前因后果;其律师则补充说明,陈玉珍与陈培瑜2人虽有肢体冲突,但上次勘验的影像相当片段,因此在看了1、200部影片后,律师也精选6段事发画面欲声请勘验,就是要让法官了解本案是各党「连续冲突」的发生,而非单一事件。

陈玉珍表示,法官在看了律师提出的影片就会知道,她并无伤害陈培瑜等人的意图,甚至当时她是被陈培瑜压住;至于林宜瑾部分,陈玉珍认为她从头到尾都没有碰到对方,只有将林女抱离主席台。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左1)、陈玉珍(左2)遭控重伤害未遂,今现身出庭。谢亚庭摄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左1)、陈玉珍(左2)遭控重伤害未遂,今现身出庭。谢亚庭摄

对此,陈培瑜及林宜瑾的委任律师则不以为然,认为前次开庭法院曾去函通知到庭,陈玉珍等人却未到而放弃出庭,如今自知结果不利才重新声请勘验,实无道理,且勘验是让法官自行感知事发情形,也非被告想要法官记什么就记什么,声请的理由没道理。

此外,陈培瑜及林宜瑾的律师也认为,陈玉珍所提出声请勘验的5部影像,欲证明的事实「全国皆知」,简言之就是有「议会冲突」,因此根本无需调查;至于议会冲突要归责于蓝、绿何党也属于事实的评价,且英雄各有所见,无法透过调查画面查明,而无调查的必要。

法官谕知,针对是否要再度勘验事发影像,由双方律师叙明声请的理由及必要性后,再待合议庭评议。不过,难得蓝、白5名女立委齐聚法庭,陈玉珍、徐巧芯及翁晓玲也是火力全开,先是反驳陈培瑜、林宜瑾所指控「通过『争议法案』」字眼,且自认是在议事攻防中保护他人,因而与陈培瑜有「肢体接触」,并反控民进党「破窗闯入」、以「不正常方式」进入议场,妨害行使立委职权。

眼见双方仍争执不休,法官于庭末仍接续询问双方有无和解意愿。陈玉珍解释,她在立院遇到陈培瑜、林宜瑾时,都曾当面和对方谈过和解,并提及「法院的负担很重」、「发生这样的事大家也不愿意」等语,对方虽然没有拒绝却又称找律师谈,因此希望可以由法官安排试行调解,如果不行那就没办法。

对此,除了徐巧芯无和解意愿外,翁晓玲、邱若华、林忆君皆称「自诉人有意愿谈(和解)再来看」;陈培瑜、林宜瑾的律师则回应,2名当事人没有和解意愿,但若被告有和解方案可以提出,会再与当事人讨论看看。法官谕知,全案定于明年1月19日下午再行开庭。

民进党立委林宜瑾(左)、陈培瑜(右)于今年6月曾为本案现身出庭。谢亚庭摄
民进党立委林宜瑾(左)、陈培瑜(右)于今年6月曾为本案现身出庭。谢亚庭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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