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中山警分局圆山派出所今年9月4日5时43分许接获报案,指称圆山大饭店旁有人持刀砍树,立即派遣警力前往查处。
警方驰赴现场,发现李姓男子正要驾车离去,经饭店人员指认该民为方才持刀械砍树的男子,为防李男持刀伤人,全案带返所依社会秩序维护法侦办。
现场无人受伤,但警方认定怪异,不采信他「树长太茂盛帮修剪」说词,认为已违反社维法「无正当理由携带具有杀伤力之器械」带回派出所,并查扣开山刀。台北地院日前裁定裁罚1万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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