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议员李天生表示,他接获死者阿公陈情,20岁的李姓外孙原本就读朝阳科大二年级,因家境贫寒,希望提早当兵,并于服役完后投入职场赚钱,遂于9月30日前往学校办理休学,校方要求他先缴交三分之一的学杂费约18000元。
李天生说,根据家属的说法,李姓男大生因没有钱缴纳学杂费,无法办理休学,心情沮丧,当天返家和阿嬷讨论后就闷闷不乐,下午外出后就没有回家,隔天清晨接获警方通知才发现外孙在小时侯成长的住处坠楼身亡。
家属事后接获校方公文,表示李姓男大生114年度第1学期因未办理注册手续,依该校学则第13条规定,应予退学,同时注明「若有经济困难协助者,亦请洽请各系办公室」。不过阿公认为,公文发文日期可以任意填写,事件发生后,学校知道问题严重,才发文弥补掩饰,强调经济困难可以申请协助。
亲友表示,死者还有1个弟弟,兄弟俩小时候就没有父母在身边,由爷爷与祖母照顾长大,爷爷过世后,兄弟俩辗转到外公外婆家生活,房子是租的,外公外婆是中低收入户,身体状况也不好,2兄弟都很乖,平日都半工半读,没想到哥哥会因为休学不成想不开。
朝阳科大表示,本校114学年度第1学期注册缴费截止日为9/8,开学日为9/15。针对未完成缴费的所有学生,校方也在9/17发书函请各系关心在校生未完成注册状况,注册组并于9/24发简讯提醒学生及家长,最迟应于9/26前完成注册程序或到校办理休退学手续。
校方说,开学日前办理休学,是不需要缴交任何费用的,但李姓同学于开学第三周9/30方到校办理休学,已超过期限。开学后办理休学之缴纳金额,依教育部专科以上学校学杂费收取办法规定办理,并非校方额外收取。
校方表示,由于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属个资,依据教育部「低收入户学生及中低收入户学生就读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杂费减免办法」第6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减免学杂费之学生,应于就读学校所定申请期限内,填具申请表及检附低收入户证明文件或中低收入户证明文件,向就读学校提出。
李姓同学并未提出中低收入户学杂费减免申请,因此学校系统上也未能显示他的身分状况,9月30日到校办理休学,当时承办窗口并未察觉有任何异状,李生也并未提出个人有经济困难,错失协助机会。
校方表示,10/1李生轻生事件发生后,校方持续关心家属并适时提供协助。10/7李生告别式,系主任、导师及生活导师亦前往致意,同时将李生荣誉毕业证书及学校慰问金交给家属,表达校方的不舍与关心。未来校方将督促业务承办单位,针对办理休退学学生,主动询问并关心,避免憾事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