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警局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第1项第2款规定:「驾驶汽车行近未设行车管制号志之行人穿越道,不减速慢行」加强执法,违者处新台币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罚锾」;另外同条第4项规定:「驾驶汽车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因而肇事致人受伤或死亡者,处新台币一万八千元以上三万六千元以下罚锾。致人受伤者,吊扣驾驶执照一年;致人重伤或死亡者,吊销其驾驶执照。」

基隆市警局交通队统计,今年截至9月25日止共发生155件行人事故。翻摄照片
基隆市警局交通队统计,今年截至9月25日止共发生155件行人事故。翻摄照片

为提升行人穿越安全,基隆市警察局自10月1日起将针对汽车驾驶行近行人穿越线不减速慢行的违规车辆加配合科技执法,加强取缔;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队呼吁,驾驶人行经路口时应主动减速,随时做好停车准备,并注意观察左右来车与行人动态,确实遵守交通号志,停让行人优先通行,才能降低事故发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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