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振声表示,在担任副市长任内,就他印象所及曾和沈庆京见过4次面,其中一次于2020年2月,沈庆京和应晓薇有前去副市长室拜会,商谈希望恢复12万0284平方公尺的楼地板面积,不过因当时京华城公司和北市府仍在诉讼阶段,他当场便拍桌回绝掉这项请求。
随后于2020年4月,京华城公司持续向北市府陈情,内容同样是希望都发局研议回复12万0284平方公尺的允建楼地板面积。
检察官廖彦钧询问,是否曾看过这份陈情函?彭振声回复「市长有转交给他」,并称柯文哲当时曾询问是否能回复楼地板面积?因此他才找上都发局的承办人员研拟说帖,该说帖内容主要是回复「不可行」,柯阅毕则做出裁示「公务员以不坐牢为原则」。
廖彦钧询问,那为何彭振声会在京华城案送都委会研议的公文上盖章?是否因同年3月,柯文哲曾在与应晓薇的便当会上裁示送交研议?彭回复「是」。彭振声更透露,在京华城案送研议前,应晓薇曾要求要他「缓一缓」,然而他当时仅是看了应一眼,因为他个人并无驳回本案的裁量权。
彭振声表示,民众有权依循《都市计划法》申请容奖,都发局对于适法性需做初步把关,若可行就会上陈给市长、送交都委会研议。然而,京华城公司当时于陈情函中夹带了一张「方案四」,他予以尊重、也不能说人家乱写,但仍应符合法定程并依照法规现有容奖项目进行申请。
谈及京华城案的公告公展签呈,彭振声曾在侦讯时向检方证称「柯文哲特别关心京华城案」、「仅有京华城案是由柯文哲决行」。彭振声表示,他在去年被收押前,曾打电话给都委会前执秘刘秀玲确认,刘也说明大部分的公告公展签呈都是由他决行,因此才会和检察官这么说。
至于该签呈为何要上陈给柯文哲决行?彭振声曾于侦讯时向检廉证称,因为他没有参加过专家学者会议,且见陈情内容是「准用」都更容奖项目,他担心在适法性上仍有疑虑,加上本案为都市计划法的重要案件,因此才想说让市长过目。
彭振声今天也补充说明,因为时任北市府副秘书长李得全曾在签呈上用黄色便利贴加注意见,该意见是否代表反对「他不予置评」,但陈情函所提及的「准用」是准用到哪?他不清楚,且本案涉及区域性计划,他认为让柯文哲去了解较为妥当,又因当时北市正在推展「南松山地区发展再生计划」,他认为要让市长知道都发局「有在办」。
对此,柯文哲的律师郑深元于反诘问时追问,为何柯文哲裁示将陈情案送交研议就是图利?彭振声说明,因柯曾于说帖上批示「公务员不坐牢」,另因京华城公司与北市府当时仍在诉讼中,依照北市处理人民陈情案的作业要点,诉讼中不应受理民众陈情案,柯却裁示将本案送交都委会研议,且后来他经检察官告知「陈情转研议」就算图利,他认为检察官是法律专家,因此就接受检方见解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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