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消防局昨晚7时11分接获报案,国道3号北向203.5公里处发生车祸,现场有人受困,立即派遣乌日及溪湳分队出动4车12人前往抢救;到场后发现是2辆自小客车的事故,其中1名57岁蔡姓男子受困车内,协助脱困后发现无明显外伤,但已无生命迹象,经送医抢救仍宣告不治。

热门新闻:「雨刷」蔡政宜涉助博弈洗钱200亿 出国被逮遭声押

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大队调查,死者蔡姓男子开车行经该处时车子故障,停在辅助车道开启双黄灯,人坐在车内等待救援,遭后方游姓男子(35岁)开车追撞,造成蔡男伤重不治,游男没有大碍,拒绝送医。详细事故原因仍待进一步分析研判。

警方提醒,用路人若遇车辆故障,应尽量将车辆滑行至路肩停放,并于后方50公尺以上摆设警告标志;若不得已停在车道上,则需在后方100公尺以上设置警告标志,人员应站在护栏外或车辆前方安全距离处等待救援,以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警方呼吁,行经国道车子故障应尽量滑行至路肩停放,并于后方50公尺以上摆设警告标志。民众提供
警方呼吁,行经国道车子故障应尽量滑行至路肩停放,并于后方50公尺以上摆设警告标志。民众提供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检修自走砲手指卷入风扇 陆军十军团士官右手食指截断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