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欧珀今天被起诉移审北院后,他出庭时仅认诈领助理费,对于护航业者收贿部分全部否认,法官认为他未全盘认罪,且有逃亡、串证之虞,有羁押原因与必要,晚间近8时许裁定他羁押禁见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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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检起诉指出,陈欧珀于2015年底以顾问费为由,每月收取联兴国际物流公司董事长洪英志正5万元,分别就撤销高雄洲际码头公开遮标案、降低港区土地租金及超受退职金案、疫情纾困案、2016年至2021年的《商港法》72条修正案为联兴护航,前后共收贿413万5922元,陈还为UBER案收受厂商50万元为租赁车业者护航,收取业者50万元。他还涉嫌自2012年至2022年间浮报助理费,共诈得411万2170元。

陈欧珀另与妻子徐慧谕涉嫌侵占自己成立的「台湾劲宜兰发展协会」公益款项,检察官调查认定,徐女私下动用110万元作为支付保险费及住处电费,涉犯公益侵占罪,她也参与诈领助理费与陈共同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2犯行共被求刑8年8月。

至于被控财产来源不明罪,检方认为,根据证人证述及资金情查后,其持有帐户存款增加与其薪资收并没有显不相当情形,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有具体指示侵占劲宜兰协会款项,遭侵占款项均用于其妻私人开销,因此,财产来源不明及公益侵占部分,陈获检方不起诉处分。

不过,北检仍对陈欧珀收受业者贿赂及诈领助理费部分,痛批他身为立委多年,本应努力贯彻国民信赖的政治伦理,公正议事,却为护航业者收贿,败坏官箴,违背社会大众对公务员执行的公证程序要求与期待,因此建请法院就陈5犯行共求处24年2月徒刑,并科罚金500万元,另对其妻徐慧谕求刑8年8月徒刑,其他配合诈领助理费的助理们因坦承犯行,且没有犯罪所得,因此建请法院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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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欧珀涉贪、洗钱5犯行起诉理由曝 逃过财产来源不明、公益侵占2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