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初步调查,纠纷起因是周女将重机车停于康庄路汽车停车格内,遭另一自小客车驾驶林男(56岁)告知此处不能停机车。
警方到场后也当场告知周女(49岁)此行为将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条第1项第9款,可处新台币600元以上1200元罚锾。经警方到场处置后,双方各自驾车离去。
周女疑似骑机车手持行动电话,警方将通知周女到案说明厘清后,依上述违规情形涉及相关规定并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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