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源于今年6月8日上午,一名年约25岁的女子在北捷中山站准备搭捷运上班,搭乘手扶梯时却发现后方有位男子拿著手机、瞄准她的裙底偷拍,她立刻转过头一看确认对方是名日本男子,因而随即报警。警方在盘查该变态偷拍男的身份后,也确认是现年35岁、日本籍来台自由行的旅客佐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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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出,佐佐木拍摄多段女子裙底画面,他自认证据确凿而坦承犯行,并供称因当下看到被害女子的身材高挑、双腿纤细又穿短裙,难以忍住才动歪念趁机偷拍对方的裙底风光。警方将佐佐木移送士林地检署,由于检方认为他有返日不归可能,因此向法院声押获准,并在收押39天后依妨害性隐私罪嫌起诉佐佐木。
让人讶异的是,佐佐木的身份竟是日本岩手县农林水产部公务员,此行原订是来台观光,顺便勘察台湾农业发展现况,本来案发当晚就要搭机返日,不料竟犯下偷拍案被逮,不仅无法返日,还被士林地院裁定羁押。对此,日本岩手县政府还特别向当地民众致歉,「对于本县职员发生不当行为并遭逮捕一事,向所有县民深表歉意」。
案经士林地方法院审理,法官认为佐佐木为满足一己私欲,不仅侵害女子隐私,还使对方造成心理创伤,但念在佐佐木坦承犯行,并有与女子和解的意愿,且在我国未有前科纪录,兼衡佐佐木于本案的犯罪动机、目的、手段、所生危害等情状,依犯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判处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以1千元折算1日。
另外,法院审酌佐佐木虽遭判处有期徒刑,但除了本案外并未见有其他扰乱我国社会治安的情形,也无因刑事犯罪经法院判处罪刑的前案纪录,缺乏证据证明佐佐木有继续危害社会安全之虞,考量佐佐木的犯罪情节、素行、生活状况等,认为尚无谕知于刑之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驱逐出境的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