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女警是知名网红,根据检方起诉,4年前曾与33岁卢姓警官交往,在旅馆发生性行为,卢男趁女方不注意时用手机录影,后来2人恋情仅维持1个月就宣告结束,没想到,卢男竟将偷拍的性爱影片剪辑成13分46秒片段,去年5月在Telagram化名「健身教练阿泽」,以498图币(折合台币约3千元)的价格贩卖,共计至少有100人购买,违法获利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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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接获被害女警报案,去年6月前往卢姓警官任职的台中市警第二分局办公室搜索,移送北检侦办,检察官依无故以录影方式窃录他人非公开之活动与身体隐私部位、意图营利贩卖无故摄录之他人性影像、公然贩售猥亵影像等3罪将他起诉。
据了解,卢姓警官是台中人,就读警大时就是运动健将,曾是警大篮球队成员,至今警大篮球队脸书还有他年轻时的青涩照,并介绍他担任篮球队摄影组组长,家乡台中,「控球的灵性被封为篮球小精灵」。卢男毕业后先后在北市内湖分局、松山分局任职,后来请调回台中与女友结婚生子。
台中市警二分局表示,卢姓警官去年6月侦查阶段起即已列管辅导,并于同年7月8日起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并未支领薪资。第二分局将依规定从严予以惩处,相关惩处俟报请警察局核定后实施。
第二分局强调,对于所属人员涉入不法行为,绝不姑息,秉持勿枉勿纵、绝不护短的原则,深入查究到底,以端正警察风纪;并要求所属各单位主管切实掌握同仁工作态度与生活品行,对有品操不良或涉有违法违纪倾向者,应即时实施辅导教育,匡正偏差观念,对于考核成绩不佳之人员,亦将依规定程序予以处置,以维警纪、端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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