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男妻子叶女主张,她与吴男于2018年结婚并育有1子女至今,白女明知吴男已婚,仍于2023年间与吴男交往同居,还一起出游并亲密对话,已严重破坏其家庭幸福及配偶权,因此提告向白女求偿60万元慰抚金。
白女则指出,与吴男交往2年完全不知他已婚,吴男刻意隐瞒有家室,且去年11月间,她在吴男手机内发现叶女照片,吴男竟骗她说是自己的亲姊姊,她信以为真,不过,同月24日晚间,朋友告知吴男已婚还有小孩,她于是透过IG找到叶女确认后才得知吴男已婚,此外,她再向吴男及吴男友人求证无误后,旋即与吴男分手,吴男虽曾问她「就算妳知道我有老婆小孩,妳还是想跟我在一起?」她虽回答「嗯」,并非愿意当小三,而是表达吴男若离婚后会选择与吴男继续交往,因此,她在不知情下与吴男交往,无须赔偿叶女。
法官仔细调查后,根据白女与叶女对话中显示,2024年11月25日清晨6时34分,白女:「我是吴男女有,想来确认妳跟他是否如他所说的姊姊、...他跟我说妳是他姊姊,他跟我交往快2年请问妳知道吗?请妳回复我,我只是想找个真相」,另白女与友人同日对话中,白女:「吴男友小孩老婆,你们怎么可以装成不知道。」朋友回:「我不知道啊!吴男的私事他才不会跟我说,。」白女:「还是你们以为我知道?」
法官再检视白女与吴男对话内容,同样于2024年11月25日,白女问吴男,「你结婚?有小孩? 哈哈哈...回我,不然即将找不到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让我知道这消息,我给你 2小时出现在我面前处理这件事」, 2个小时后白女再传讯息,「没出现,我不知道我会做什么疯狂的事。」吴男后来回:「2点到…」白女:「想到你有老婆就很恶...。隔天,白女:「房子你跟房东租到这个月,我30前会搬走,剩下你自己跟房东解约…28晚上我会净空」。
法官根据白女与吴男、吴男妻子叶女及友人等对话内容,显见白女辩称与吴男交往期间不知吴男已婚,是在去年11月24日才知道吴男有家室,且随即确认,显可采信,叶女虽至原认为白女与丈夫交往2年,怎么可能不丈夫已婚,且白女也称交往期间有看过她与小孩照片等语,但调查显示,白女虽曾见过叶女及小孩照片,但吴男诓称是自己姊姊,白女也为此向吴男确认过,有对话纪录可证,因此,无其他证据证明白女与吴男交往时即知悉吴男已婚,认定白女并未侵害叶女配偶权,判白女胜诉,免赔叶女一毛钱,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