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指出,威京集团旗下的京华城公司欲改建位于台北市八德路四段的「京华城购物中心」,却因法令限制导致容积率降至392%,沈庆京为了能维持原有的「允建楼地板面积保障」12万0284平方公尺,不断地向台北市政府、监察院等机关陈情,后来因监察院于2016年对北市府提出纠正,北市府依照监院审核意见,并在2018年同意京华城容积率提高为560%,同时删除保障楼地板面积规定。
检察官指控,沈庆京不服楼允建楼地板面积被删,因而提起行政诉讼,同时陆续向柯文哲、应晓薇分别行贿共1710万元、5250万元,并在柯、应等人的协助及施压下,让京华城公司得依《都市计划法》程序申请取得《都市更新条例》的容奖项目,使得京华城容积率从基准容积率560%,一路暴增至840%。
检方调查,沈庆京不仅在2010年间指示鼎越开发前董事长朱亚虎等人,将210万元汇款至柯文哲所掌控的民众党帐户,另于2022年间传讯感谢柯文哲协助京华广场建照、力邀柯文哲至动土典礼剪彩,并命助理提领现金1600万元做准备。就在柯文哲出席后的14天后,由他亲自记载收受款项的帐簿,名为「工作簿」的EXCEL档案里头,载有一列「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数字1500-公司-用途-经理人沈庆京」文字,两者在时间点上相当密切。
此外,沈庆京与应晓薇为多年好友,为了取回12万0284平方公尺「允建楼地板面积保障」,同样向应晓薇及其助理吴顺民行贿,2人也屡屡为京华城案陈情、施压北市府公务员,前后分别交付应、吴共计5250万元、363万5484元贿赂。
北检审酌沈庆京不法贿赂柯文哲、应晓薇等人,以收买职务行为之方式图得百亿不法利益,戕害公权力之廉洁公正,犯后尚利用媒体发表已预拟之声明而串证,联络柯文哲、应晓薇删除彼此间案关讯息,羁押庭讯时对于法官呛言「不会笨到用支票行贿,均以现金」等语,足征其挑衅司法、藐视法律,犯后态度不佳,依图利罪嫌、违背职务之行为交付贿赂罪嫌,求刑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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