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调查,楼男、邱男等人透过中间人蔡男,联系25岁币商陈男,表示要贩卖泰达币,去年4月10日相约在嘉义市湖子内重划区一带面交,陈男因曾与蔡男交易,不疑有他,当天凌晨带著236万赴约,交给楼男等人并索要虚拟货币,其中一人拿出辣椒水朝著陈男狂喷,拿著现金逃离,陈男跳上汽车引擎盖拦阻,楼男要开车的邱男「甩开他」,最后在湖美三路、健康九路口,车子右转陈男遭甩飞落地,送医多日伤重身亡。
楼男、邱男被嘉义地检依强盗致死等罪嫌起诉,并由国民法官承审,一审楼男判13年、邱男则是11年2月,检辩双方均上诉,二审期间,楼男及家属与告诉人以170万元达成调解,先支付30万后,后续再行偿还,邱男则约定分期支付150万调解金,也先拿出26万元清偿,死者家属委托的律师当庭表示,同意法院对2人从轻量刑。
台南高分院审理此案,认为邱男在检警侦讯及一审时均坦承犯行,并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后续并依约付款,并未推卸责任,因此在原审的量刑基础下调降4个月刑期,改判10年10月徒刑;楼男侦讯时矢口否认,还试图将责任推到他人身上,直到起诉才认罪,但在二审期间与被害人家属和解,2人都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愿意给予减刑机会,从13年改判为12年6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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