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文卿首先表示,对起诉书所指罪嫌皆承认,但自己没有参与抄写提议人名册,仅有协助连署书的造册及盖印,至于志工抄录范本的国民党党员名册,也并非由他下载,而是姚富文所提供。针对法官询问抄写连署名册「是谁指示的?」初文卿则回复「没有谁特别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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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文卿辩护律师指出,检察官无论在供述或非供述证据的调查上,下从党部志工、干部乃至「罢吴四骑士」均已完善,初断无串证可能,也没串证必要,更不必为此案逃亡。另外初被搜索当天,早上6点多还在睡梦中便遭调查员骤然找上门,任何人都会因而遭受冲击,若初于调询或侦查庭有记忆不清或不完善之处,皆不能说他是态度不佳,恳请法院予以交保。

姚富文出庭同样认罪,坦承有委托陈奎勋找志工抄写连署名册,并自国民党中央资料库下载党员名册供志工们抄录,并称此举是「与初文卿的共同决定」,没有与党高层或长官讨论,且自己没有参与抄写。

至于为何要这么做?姚富文则控诉绿营发起罢免蓝委行动,行动尚未满一年就偷跑,中选会却默许、无作为,国民党若仍「规规矩矩」就无法在法定期限内送件,因此先以抄写方式送件,同时持续上街头争取连署书,以作为日后补件之用。

针对初文卿、姚富文2人,检察官认定初虽然表示认罪,但对黄吕锦茹是否有指示抄写罢免连署书等情事,避重就轻,有与黄吕串证之可能,因此有羁押之必要;姚则是指控绿营、中选会违法,借此将行动合理化,对重要犯案过程一概称「忘记」,却试图营造为政治迫害,显见其心思不纯,未来释放后与共同被告串证是属可能,认为有羁押原因及必要性。

检方今提讯在押被告黄吕锦茹(左)、姚富文(右,黄衣男子)。谢亚庭摄
检方今提讯在押被告黄吕锦茹(左)、姚富文(右,黄衣男子)。谢亚庭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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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吕锦茹痛哭「所有罪责我1人承担」 没用!法官裁定续押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