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盐绿能前董座陈启昱、前总经理苏坤煌及鸿晖国际公司负责人苏俊仁等人,私下达成土地开发费分润协议,把属于台盐绿能的的利润「拦胡」,造成台盐公司、台盐绿能等损失近4亿元,今年2月底起诉后移审台南地院,陈启昱、苏坤煌、苏俊仁遭到羁押,台绿前副总郭政玮、晁旸开发及伟埕开发负责人戴妤倩各300万交保,实施科技监控并限制出海、出境及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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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法院准备程序中,陈启昱辩护人主张,台绿一开始是整合平台,没有人力从事土地开发业务,先期交由业者进行土地开发,可降低风险,等土开业者与养殖户签约,再由台绿整合规画,律师还强调是「稳赚不赔的生意」;律师也提到,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对相关证据能力无争执,现今已没有串证之虞,希望以限制住居、科技监控、定期报到方式具保停押。

台南地院今召开合议庭,认为「被告陈启昱、苏坤煌、苏俊仁羁押原因仍存在,且无从以其他强制处分代替羁押,均有继续羁押必要性」,故裁定陈启昱等3人从5月27日起延长羁押2月,均禁止接见、通信,驳回3人具保停止羁押声请。

台南地院今天裁定陈启昱等3名被告27日起2月。资料照
台南地院今天裁定陈启昱等3名被告27日起2月。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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