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大生当晚在南屯区某夜店开心畅饮调酒,清醒时甚至还互相提醒千万不能酒驾,原本打算搭计程车回家,但付了夜店费用后感到心痛,改变主意想用脚力省钱,便临时决定改租借Ubike回到宿舍,结果3人骑没多久就因行车不稳被市警四分局警员拦下。
警方对3人施以酒精浓度测试,均超过0.15毫克的法定标准值,全案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3条第2项规定,慢车驾驶人酒精浓度超过规定标准,处1200元以上2400元罚锾。3人最高恐喷7200元,远远超出原本搭乘计程车回家的费用,大叹「省了车钱,却多了罚单」。
第四分局分局长陈祥麟表示,不论是机车、汽车或是脚踏车,只要酒后骑乘皆属违法,呼吁民众酒后应选择合法且安全的交通方式返家,如计程车、代驾或请亲友接送,千万不要因一时贪图方便或省钱而触法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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