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查出,谢男、柯女(均31岁)念大学时期就已交往,柯女2022年10月发现怀孕,腹中胎儿8周大,她和谢男讨论后一度打算做引产手术,同年11月再赴诊所咨询,当时胎儿已满13周,2人明明不想生养小孩,仍未即时拿掉小孩。
2023年5月26日,柯女挺著孕肚上班时突感到腹痛剧烈,下班回东势区租屋处时惊觉羊水破裂临盆在即,紧急通知谢男到场,但2人都没有向警消求救或就医,反而是由谢男替女友接生,当晚9时许在浴室产下健康男婴。
不料,柯女竟向谢男表示不愿留下小孩,谢男遂将儿子放入注满水的浴缸,任由儿子沈入水中溺毙,确认死亡后将遗体捞起用毛巾包裹,连同胎盘等一并装入垃圾袋,并告知柯女「已经处理完毕」。谢男深夜再将装有遗体的袋子拿回自己位于石冈区的租屋处,丢进后方的水井中。
谢男因良心不安,去年1月12日凌晨才主动到东势警分局自首,坦承和女友杀婴弃尸过程,警方从水井捞出装有男婴尸骨的垃圾袋。检察官第一时间将谢男、柯女声押获准,后续侦办时谢男坦承犯行,但柯女却数度翻供,并以刑度较轻的「生母杀婴罪」抗辩。
检察官认谢男犯后态度良好,向法院具体求刑7年2月至8年8月;并认柯女没有「生母杀婴罪」不得已的事由,犯后态度不佳,求刑12年4月至12年10月。
台中地院今天审理,发现谢男、柯女大学时期成为男女朋友,案发前已交往8年,柯女曾为谢男堕胎3次。柯男承认「已知道错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法官轻判;柯女则称,原本要到医院进行引产手术,但已错过药物可堕胎的时间,一拖再拖再犯下大错,希望法官给予改过的机会。全案辩论终结,合议庭谕知下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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