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包括陈姓、蔡姓、王姓等4名户政机关公务员经检察官复讯后分别以2万到3万交保,民政处处长明良臻等3名县府主管,则在晚间近10时许移送到花莲地检署复讯,花莲户政主任钟威霆讯后以20万元交保,民政处副处长兼花莲县选委会总干事吴俊毅讯后以30万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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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良臻今凌晨则被检方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据悉,明良臻等3名主管疑似在事件爆发后,就有串证、灭证的迹象,手机相关讯息也都被删光,检调人员除了透过科技方式还原手机,也认为明良臻拥有实质影响力,恐对公务员有施压、串证之虞,因此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花莲地院将开庭审理。
花莲地检署指挥台北市调查处、花莲调查站及调查局东部地区机动工作站等调查人员,昨前往花莲市户政事务所、县府民政处及官员住处等处,持法院核发的搜索票进行搜索,事后带回明良臻、吴俊毅、钟威霆、陈姓股长等12人。
检方认为被告明良臻等人知悉罢免提议人名册签章的查对,是属于花莲县选举委员会权责,选委会仅委托县府针对提议人别、身分等进行查核,并未委托户政机关查对提议人签章真伪,被告涉嫌利用县选委会请户政查对罢免提议人名册户籍资料机会,于法定职权外,违法利用罢免提议人名册个人资料,涉有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等罪嫌。

涉「查水表」花莲民政处长明良臻交保发回 地院更裁「羁押2月、禁见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