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瑀涵是医学系毕业的高材生,但参加医师国考3度落榜,后来就与家人关系变得疏离,事发当天她与母亲因为细故发生口角,凌晨开车到永康区某加油站买了500元汽油返家,泼洒在客厅的床垫上点火,随后驾车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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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调查现场后发现是人为纵火,最后循线逮到刘瑀涵,她面对检警侦讯否认涉案,对于关键问题不是避重就轻就是绝口不提,检方依杀人、纵火等罪嫌起诉,同年12月台南地院依《对直系血亲尊亲杀人罪》判刘瑀涵12年有期徒刑、2年监护处分;全案上诉二审,母亲、弟弟都认为她生病了、替她求情,改判10年、2年监护处分,2022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但刘瑀涵入狱服刑后,却向法院声请再审,理由是她曾听到其他受刑人说,自己的父亲并未死亡,还住在以前在台东的学生租屋处,不过自己无法确定,只能提出再审声请协助调查。

法院审理时指出,刘瑀涵父亲在火警中因吸入过多浓烟倒地,导致一氧化碳中毒窒息并高温灼伤,引发烧烫伤并吸入性呛伤死亡,包括现场照片、相验笔录以及相验尸体证明书等卷宗纪录,堪认确已死亡,因此驳回刘瑀涵声请。

台南高分院以验尸报告等卷宗纪录,驳回其再审申请。资料照片
台南高分院以验尸报告等卷宗纪录,驳回其再审申请。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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