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情指出,被主管霸占的长荣航勤公司企业工会,成立前五年不仅没有为基层员工争取权益,更没有正常招收会员,会员长期维持在30人上下,仅占全体员工的1.62%。长勤工会的无所作为,导致2022年元旦发生员工集体请假争议,后续近300位基层员工发起连署要加入工会,希望能改革长勤工会,但长勤工会竟刻意变更入会程序,故意拖延、阻挡基层员工加入工会。

热门新闻:劣!新北女初五酒驾摇晃上路撞死路人竟肇逃 命案现场残留灯壳碎片成铁证

长荣航勤基层员工今天与桃园产业总工会等前往桃园地院陈情,希望桃园地院能正视长勤工会各种违法行径和夸张行径:1、三年未正常召开会员大会、去年连续四次召开会员大会流会,显然违反工会法和章程规定的工会义务,更没有召开会员大会的能力。2、劳动部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均认证长荣航勤企业工会侵害劳工权益。3、会员依法发起各项连署,长勤工会仍独裁不顾民意。

陈情指出,桃园市府已数度发函请长勤工会限期改善,应依法让会员大会正常成会,如未能履行法定义务,将再声请解散长勤工会,长荣航勤基层员工诚盼桃园地方法院能够「硬起来」,同意解散独裁、黑箱、一再违法侵害会员权益的长勤工会,不要「以理事会有开成就代表工会正常运作」为由姑息长勤工会,更放任少数人架空会员意志、架空民主精神和法治规。

长荣航勤公司企业工会则表示,会员来自各个作业单位,为一独立运作且依工会法成立之工会。近期向公司争取提高同仁台风天出勤交通费实报实销额度、新型舒适透气工作安全鞋、增加机捷站机车停车位、争取会员优良事迹奖励及现场同仁于离峰时段可申请当日特别休假…等,将持续为会员提供相关服务并争取优化劳动条件。

另外,工会已陆续接受入会申请,目前会员数约600位,约占总员工数27%;工会已发函劳动局及连署人相关查帐事宜,并没有拒绝会员连署人查帐,故相关指控完全与事实不符。

陈情员工诉求。张沛森摄
陈情员工诉求。张沛森摄

桃园地院表示,桃园市政府前向地院声请解散长荣航勤公司企业工会(下称航勤工会),112年9月27日以112年度劳声字第8号裁定驳回,桃园市政府提起抗告,再经合议庭于113年2月27日以113年度抗字第21号裁定驳回抗告确定。今日陈情意旨主张地院上开裁定未及时解散航勤工会,致航勤工会累积种种违法事实,损害长荣航勤公司员工权益等语。

桃园地院说明,依工会法第37条第2项规定之立法理由,必须工会发生「无从依章程正常运作」,如会员人数不足或财务不健全之特殊情形,致会务、财务停顿时,始得由主管机关、检察官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声请解散。

而桃园市政府主张:航勤工会要求入会申请人须检具在职证明,属滥行拒绝入会,过度限制申请人之团结权,故桃园市政府以行政处分禁止航勤工会于「同意以员工识别证代替在职证明」前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航勤工会因而无法议决工会法第26条第1项所定之重要事项,已符合工会法第37条第2项声请解散之要件。

然地院认桃园市政府主动禁止航勤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不能解释为航勤工会本身有「无从依章程运作」之特殊情形;况且依卷内事证,尚难认定航勤工会有拒绝申请人成为会员,或影响申请人个人团结权之事实。

由于桃园市政府因未释明航勤工会有「无从依章程正常运作会务」之情形,与上开工会法规定不符,地院驳回桃园市政府解散航勤工会之声请,于法有据,并无损害长荣航勤公司员工权益之问题。至于陈情意旨所指航勤工会种种违法行径,非地院上开裁定所得审究,目前亦无相关案件系属,自乏调查审认之权限,未来若有新的声请案件,地院将依法审慎处理。

 

桃园市府劳动局表示,长荣航勤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工会113年召开2次定期大会及2次临时会员大会,皆因远低于法定人数而流会,然会员大会系工会最高权力机关,未能召开将无法议决工会法第26条第1项所定之各款重要事项, 自无可能继续正常运作,市府今年2月3日发文限长勤工会于3月底前完成113年会员大会,如未能于期限内完成,将依工会法向法院声请解散。

劳动局指出,依工会法第23条第2项规定及长勤工会章程第26条第1项规定,每年应召开1次定期会员大会,以实现「劳工全体意志」,亦确保工会运作之合法性及正当性,呼吁长勤工会应整合会员意见并完成会员大会召开,以显工会对于会员权益保障,真实强化工会作为劳工权益守护者的角色。

市府为协助长勤工会召开会员大会,113年邀集长勤工会干部进行2次辅导会议及促成1次工会与会员之协商会议,并因现行法令有不足之处函请劳动部修订法令,以利工会运作符合法令规定,本府将持续辅导及监督,确保工会作为劳工团体之法定地位与组织功能及工会会员能以合法且正当之形式行使团结权。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退休警超疲倦血糖竟爆表! 糖尿病成台人洗肾主因 中西医合并治疗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