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源一审被依伪造文书「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判刑1年6个月,经提起上诉,台中高分院已驳回上诉。由于该罪最重本刑为3年以下,依法不得上诉至第三审,全案确定。
按一般程序来说,台中地检将在接获法院法院案卷后分案执行,由执行科寄发执行传票通知被告到案执行,被告接获传票后,再依指定期日前来报到执行,程序约1个月。
不过中检农历年前针对此案进一步表示,本案核属社会瞩目之敏感案件,本署分案后随即启动防逃机制,禁止受执行人出国、出海,并订期执行,嘱警送达传票,如有逃匿情事,将依法拘提、通缉。
所谓「防逃机制」就是检察官于必要时,得于法院送交卷宗之前即执行,避免受刑人利用判决确定后、执行检察官收到卷宗前的空档趁机逃匿。据了解,中检已订出执行日期交由警方送达传票,执行日期就在农历春节连假之后,且据悉就是在今日,比预估时间提早将近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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