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科太太仍秉持不认罪的立场应讯,她庭后受访表示,今天检察官传的证人咨商心理师已经明确的说,这就是一张纸条,并不是医疗证明,不具有诊断的意义,且该纸条是在不公开的家事庭由律师呈报的资料,不会让法院外的其他人看到,不会影响到对方,相对的,「他(John)把我与孩子及家人的户籍誊本乱传给网友,那是公开连结且让大家传阅,这种行为才是真正的泄漏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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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太太还说,今天法庭上,John被问案情重点时,大都说忘记、不记得了,让她充满疑惑,建议他多吃鱼油。对于记者询问另告John伪造文书及违反《个资法》等罪,理科太太回应说,因为John伪造她的电子支票去支付他很多生活费用,内容不方便多说,他就是做了这些事,而且是在台湾做的。
记者再问双方是否会(和解)撤告?理科太太再说,John都是找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指控,今天幸好咨商心理师说是出自好心才写纸条告知,其实对心理师很抱歉,还要跑来作证,浪费很多时间,但咨商心理师有说这纸条,不是医疗纪录的个资,不知其他人是否认为是医疗纪录,一切自由心证。
理科太太还感慨说,离婚1年多了,前夫还继续伪造她的签名用电子支票支付水电瓦斯,还跟前女友住在一起,我想一般人不会想要撤告,况且,对方还泄露我的户籍给一堆不认识的网友,还用一些讪笑方式,说了一些很难听的话,对方若要告就告,自己也没什么问题,「我告对方,我认为自己堂堂正正,他就是要面对法律制裁,以上就这些,祝大家新年快乐。」
John则未受访,直接离开法院。
本案是理科太太与前夫John打离婚官司衍生的后续纠纷,缘于理科太太与John离婚诉讼期间,理科太太遭John指控涉嫌违法搜集并提供John的病史等资料给家事法庭。至于双方的离婚案,双方已在家事法庭调解后正式离婚。
检方认为,理科太太确实未经John的同意,私下从咨商心理师取得男方病史及用药资料的纸条后,在家事法庭提供为证据,检察认定此举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因此起诉理科太太。
台北地院去年8月开庭时,理科太太坚称没有违反《个资法》,她的律师也说,咨商心理师本来就无权开立处方签,并对病人提出药物建议,当时双方还是夫妻,夫妻家庭私生活而取得的个资,不受《个资法》保护范围,况且John也将该讯息公开在YouTube,甚至在离婚诉讼时主动提到病史,理科太太只是要让法官了解,才在非公开法庭提供字条,并未违反《个资法》。理科太太为证明清白,因此声请该咨商心理师作证,法官同意后今天传该咨商心理师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