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四分局昨晚9时许接获报案,南屯区永春东路有人受到刀伤,立即通报线上警力驰赴现场。警员到场发现是1家租车行,现场1名萧姓男子(45岁)手臂、手掌多处刀伤,他的弟弟(40岁)身上也有多处擦挫伤,经救护车送医治疗,均无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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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调查,萧姓兄弟长时间感情不睦素有嫌隙,父亲则在永春东路经营租车行,弟弟昨晚酒后在租车行与父亲谈话发生不悦,适逢胞兄返回租车行,兄弟俩因此爆发口角。

弟弟进入厨房持水果刀挥舞,哥哥不愿退让,拿起店内的球棒反击,结果弟弟愤而持刀划伤哥哥,哥哥也拿球棒打伤弟弟,双方均受伤送医。经询问双方当事人均不提刑事告诉,全案依社维法第87条1项2款「互相斗殴」裁处,最重可罚1.8万元。

第四分局分局长陈祥麟呼吁民众在处理家庭矛盾时应冷静理性,避免因一时冲动铸成大错,遇到突发事故可拨打110报案专线寻求协助,或寻求相关辅导资源,避免情绪失控酿成憾事发生。  

案发租车行。民众提供
案发租车行。民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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