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查出,2023年3月26日中午1时许,周男加潘女的LINE后并表白有意追求,但遭潘女婉拒,同年5月初,周男再光顾咸粥店,用餐过程中他加点了1份炸豆腐,但潘女却把炸豆腐先给后来点餐的客人,周男不爽追求遭绝,加上点餐又被跳过,因而埋下杀机。同年月20日下午4时许,向供应者取得改造手枪1支及3颗以上子弹,6月10日下午,他将枪枝及子弹装入黑色侧背包后,骑机车到咸粥店,就在相隔1张桌子的近距離,朝潘女左胸开枪后逃逸,潘女当场倒地,送医不治身亡。
检警调查,死者潘女是越南籍新住民,18年前嫁来台湾,与林姓丈夫育有2子,在关渡经营「关渡咸粥」多年,2023年6月10日下午1时许,咸粥店内传出枪响,路过民众报案后,警消赶抵现场时发现潘姓老板娘倒地,立刻将她送往马偕医院急救,但仍宣告不治。
警方立刻成立专案小组调查,经调阅监视器,循线逮捕周男归案,周男被捕后供称,他曾与潘女外出吃饭、打保龄球、聊天,但从未都答应交往,加LINE只是把他当成客人,「我想追她,但是她不想让我追」。周男还说,去年5月8日,潘女封锁他的LINE,他就传讯息给潘女说「我说过不要玩我,之后她也没有解除封锁,我只好到她店内,看能否跟她讲上话,但碰到炸豆腐事件后很生气,就拿枪吓吓她,但是她一直对我态度很凶,还打我,我才开枪」。
士林地院一审法官认为,周男进入咸粥店行凶过程仅15秒,时间很短,无法证明潘女有挑衅周男而发生争执,不采周男辩称,且周男是在大白天中午闯入咸粥店公然开枪射杀潘女,手段极为凶残。
法官认定周男于中午闯入咸粥店公然开枪射杀潘女,手段甚为凶残,审酌周男有窃盗、诈欺、毒品等前科,枪杀潘女后潜逃至隔天才被缉获,虽坦承非法持有枪弹、杀人等犯行,但不愿透露枪弹来源,至今未与潘女家属和解获得原谅,难认有悔意,高院今驳回上诉,仍维持原判依杀人等罪维持原判15年、非法持枪罪判6年,合并应执行20年徒刑。可再上诉